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
1.項目基本情況  | |||||||||||||||
項目名稱  | 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加工240萬噸石灰石項目  | ||||||||||||||
合同編號  | DAAPJX2022-07  | 合同簽訂時間  | 2022.06.15  | ||||||||||||
業務類別  | 危險化學品R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□ 冶金有色建材? 其它:  | ||||||||||||||
評價類別  | 預評價□ 驗收評價□ 現狀評價R 綜合分析□ 竣工驗收□ 安全評估? 其它:  | ||||||||||||||
企業名稱  | 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  | ||||||||||||||
項目所屬區域  | 江西省景德鎮市浮梁縣壽安鎮豐旺村寺前組  | ||||||||||||||
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| 2022年7月26日  | ||||||||||||||
2.評價人員  | |||||||||||||||
項目負責人  | 王泉喜  | 評價組組長  | 王泉喜  | ||||||||||||
評價組成員  | 朱軼晗、陳恭文、毛衛旭、李曉達  | ||||||||||||||
報告編制人員  | 王泉喜、朱軼晗  | ||||||||||||||
技術專家  | 饒旭軍  | ||||||||||||||
3.現場勘查情況  | |||||||||||||||
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| 2022年7月19日  |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| 2022年7月26日  | ||||||||||||
現場勘查人  | 王泉喜、朱軼晗  | 業主陪同人  | 戴晨  | ||||||||||||
現場勘查情況  | 現場勘查廠區分為生產廠房、生活辦公區。  | ||||||||||||||
4.報告審核情況  | |||||||||||||||
內審  | 審核意見  |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| 是否通過  | 是? 否□  | |||||||||||
過程控制審核  | 審核意見  |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| 是否通過  | 是? 否□  | |||||||||||
技術負責人審核  | 審核意見  | 同意報告結論  | 是否通過  | 是? 否□  | |||||||||||
5.評價報告  | |||||||||||||||
一般隱患  | 7條  | 重大隱患  | 0條  | ||||||||||||
隱患明細  | |||||||||||||||
隱患名稱  | 隱患等級  | 發現時間  | 責任人  | 操作  | |||||||||||
一破振動篩下料口無車檔平臺,平臺無踢腳板  | II級  | 2022.7.19  | 戴晨  | 立即整改  | |||||||||||
現場無職業危害告知牌  | II級  | 2022.7.19  | 戴晨  | 立即整改  | |||||||||||
沉淀池無防護欄桿  | II級  | 2022.7.19  | 戴晨  | 立即整改  | |||||||||||
皮帶后滾筒無防護罩  | II級  | 2022.7.19  | 戴晨  | 立即整改  | |||||||||||
變壓器旁未配備滅火器,無危險警示標志  | II級  | 2022.7.19  | 戴晨  | 立即整改  | |||||||||||
一破下料口動力柜無電機警示標志  | II級  | 2022.7.19  | 戴晨  | 立即整改  | |||||||||||
一破現場氧氣、乙炔氣瓶距離過近  | II級  | 2022.7.19  | 戴晨  | 立即整改  | ||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  | ||||||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  | 7條  | |||||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 | 1. 一破振動篩下料口處應設置車檔平臺,平臺應設置踢腳板。 2. 現場應張貼職業危害告知牌。 3. 沉淀池旁應設置防護欄桿。 4. 皮帶后滾筒應設置防護罩。 5. 變壓器旁應配備滅火器,設置警示標志。 6. 一破下料口動力柜應設置警示標識。 7. 一破旁氧氣、乙炔瓶存放距離保持5m以上距離。  | ||||||||||||||
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| 景德鎮佳順礦業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巖礦加工240萬噸石灰石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,主要安全生產相關證照齊全,生產方法合理、工藝成熟、安全性較好。安全條件滿足相關要求,安全設施符合國家現行法律、法規和技術標準、規范要求。企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機構,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,安全管理基本有章可循。企業日常管理較為嚴格,生產至今未發生安全事故。評估時生產裝置和現有安全設施運行正常、有效。近期通過對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了整改,主要安全缺陷基本消除,加強現場管理,因此,本評估報告認為該企業安全風險屬可接受風險,其安全設施和措施滿足安全生產要求,企業安全生產現狀可滿足安全生產要求。  | ||||||||||||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