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價項目實施過程網上申報表
1.項目基本情況  | ||||||||||||||
項目名稱  | 云南玉溪潔靈娜精細日化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萬噸洗滌用品項目  | |||||||||||||
合同編號  | DAAPCX-2024-62  | 合同簽訂時間  | 2024.09.11  | |||||||||||
業務類別  | 危險化學品□ 金屬和非金屬礦山□ 冶金有色建材□ 其它:?  | |||||||||||||
評價類別  | 預評價£ 驗收評價□ 現狀評價? 綜合分析□ 竣工驗收□ 安全評估□ 其它:  | |||||||||||||
企業名稱  | 云南玉溪潔靈娜精細日化有限責任公司  | |||||||||||||
項目所屬區域  | 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研和工業園區哨坡坡腳  | |||||||||||||
報告提交完成時間  | 2024年12月11日  | |||||||||||||
2.評價人員  | ||||||||||||||
項目負責人  | 李毅雄  | 評價組組長  | 李毅雄  | |||||||||||
評價組成員  | 李毅雄、周忠菊、陳恭文、毛衛旭、崔巍  | |||||||||||||
報告編制人員  | 李毅雄、周忠菊  | |||||||||||||
3.現場勘查情況  | ||||||||||||||
現場勘查開始時間  | 2024年09月05日  | 現場勘查結束時間  | 2024年09月05日  | |||||||||||
現場勘查人  | 李毅雄、周忠菊  | 業主陪同人  | 葛茂東  | |||||||||||
現場勘查情況  | 項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紅塔區研和工業園區哨坡坡腳,經營范圍:洗滌用品生產、銷售;化工原料(不含危險品)、日用品批發、零售;場地、房屋租賃服務。公司在冊人員6人,其中管理人員2人,生產人員4人。 廠界東北側緊鄰102省道,東側約60m處為玉溪藍屋自動門制造有限責任公司,北側約20m處為中石油加油站,西南側約80m處為火車站貨場倉庫。廠址周圍無醫院、文物古跡、自然保護區、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敏感點及國家重要的政治、軍事、文化設施。  | |||||||||||||
4.報告審核情況  | ||||||||||||||
內審  | 審核意見  | 同意提交過程控制審核  | 是否通過  | 是? 否□  | ||||||||||
過程控制審核  | 審核意見  | 評價程序符合要求  | 是否通過  | 是? 否□  | ||||||||||
技術負責人審核  | 審核意見  | 同意報告結論  | 是否通過  | 是? 否□  | ||||||||||
5.評價報告  | ||||||||||||||
一般隱患  | 7條  | 重大隱患  | 0條  | |||||||||||
隱患明細  | ||||||||||||||
隱患名稱  | 隱患等級  | 發現時間  | 責任人  | 操作  | ||||||||||
1.停用設備未懸掛“設備已停用”安全警示標牌。  | 一般隱患  | 2024.9.5  | 周紅芬  | 已整改  | ||||||||||
2.車間內安全出口、疏散通道未設疏散指示標志。  | 一般隱患  | 2024.9.5  | 周紅芬  | 已整改  | ||||||||||
3.氫氧化鈉NaOH使用與儲存場所未設洗眼噴淋設施;  | 一般隱患  | 2024.9.5  | 葛茂東  | 已整改  | ||||||||||
4.車間內未按各場所危險特性設置相關安全警示標志。  | 一般隱患  | 2024.9.5  | 周紅芬  | 已整改  | ||||||||||
5.車間內滅火器較少,且存在失效、超過維修年限的情況;滅火器無巡檢記錄。  | 一般隱患  | 2024.9.5  | 葛茂東  | 已整改  | ||||||||||
6.未提供主要負責人、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書。  | 一般隱患  | 2024.9.5  | 葛茂東  | 已整改  | ||||||||||
7.無防雷檢測報告。  | 一般隱患  | 2024.9.5  | 葛茂東  | 已整改  | |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  | |||||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  | 按要求限期整改  | |||||||||||||
整改措施建議內容  | ||||||||||||||
評價項目評價結論  | 云南玉溪潔靈娜精細日化有限責任公司年產3萬噸洗滌用品項目 從安全生產角度分析評價符合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、標準、規范的要求,現狀安全條件滿足安全生產要求。  | |||||||||||||